活力,不是企業階段性的臨時起意,更不是一個口號,而是貫穿于整個企業運營過程中、實實在在的落地行為,是一個企業持續發展的必備條件。那怎樣激發人員活力?
1.鼓勵大膽創新,不怕犯錯。對于員工執行過程中的錯誤給予包容與指導,如此員工才能擺脫經驗主義,拓寬創新緯度,改變一貫的工作做法,主動思變求變,提高工作質效。
2.賦予員工一定的權利,讓其負責工作能力范圍內的某項工作或相關業務。要想讓員工承擔更大的責任就要把組織的工作設計好,讓員工獨當一面,有所成就,讓員工有被重視感和自我價值感。
3.對員工工作中的突出點給予鼓勵和肯定,哪怕是不起眼的小事,一句贊揚的話往往比說十句指責性的話效果更好。但需要注意的是:事先于人,要贊揚員工做的事,而不是直接贊揚人,由此提高員工的自信心和做事的積極性。
4.強化員工競爭意識。無論是企業和企業之間,還是人與人之間,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,形成良性競爭是企業發展的硬道理。競爭帶來壓力,壓力帶來動力,適當的壓力能使員工的隱性潛質變為顯性潛質,從而釋放更大的潛力,實現自我突破。
5.明確企業晉升機制。企業的晉升機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員工進步的動力,讓員工了解企業的內部晉升機制,激發員工內驅動力,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,實現人企雙贏。
6.建立開放的溝通渠道。建立多種形式的溝通渠道,促進員工與管理層之間、以及員工彼此之間的開放溝通,鼓勵員工敢于箴言,讓員工能夠表達自己的觀點和建議。
(高新店 儀娟)